為貫徹落實住建部和省住建廳關于開展老城區和老街區專項調查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梳理城市歷史文脈,為后續歷史文化保護工作提供科學依據,近日,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發布公告,面向社會公開征集老城區、老街區等保護對象預備資源線索。
此次保護對象預備資源的征集范圍為:1911年以前建成的,歷史上建設集中的區域,重點調查在城鎮形成和發展過程中起到重要作用、歷史遺存豐富、歷史風貌集中的片區等;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體現近代歷史進程或成就的區域,重點調查老街巷、老廣場、老校區、老廠區、老公園、老碼頭及重大歷史事件發生地,歷史風貌集中或凝聚社會公眾情感記憶的片區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體現新中國建設發展成就的區域,重點調查老工業區、老礦區、老居住區、老廣場、老校區、老公園、單位大院、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圖書館、影劇院、音樂廳、展覽館等文化設施及周邊地區,歷史風貌集中或凝聚社會公眾情感記憶的片區等;1978年以來,體現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成就的區域,重點調查老商貿區、老廠區、老校區、老港區或凝聚社會公眾情感記憶的片區等;其他具有特殊歷史意義、充分體現當代重要建設成就并形成廣泛社會共識的區域,也可納入調查范圍。
為確保征集到的線索真實有效,能夠為后續的保護和研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請提供線索的單位或個人,確保線索內容盡可能包含以下信息:具體位置(如某街道某路段、某社區周邊等);歷史背景、形成年代及主要特色(如歷史事件發生地、傳統產業聚集區、獨特建筑風格等);現存歷史遺存情況(如古建筑、古樹名木、老店鋪、工業設施等);相關歷史文獻、照片、口述資料等佐證材料;線索提供者的姓名及聯系方式(便于后續核實溝通)。
此次保護對象預備資源的征集時間截至11月30日,相關單位及市民可將線索材料發送至相應郵箱,郵件主題請注明老城區老街區線索+線索名稱。工作日8:30-17:30接受電話反饋,歡迎撥打咨詢電話。(記者 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