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石市公安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 | |||||||
| 公開事項 | 內容要求 | 責任單位 | 公開平臺 | 公開 | |||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具體欄目 | 對象 | |||
| 政府 信息 公開 | 政策 | 規范性文件 | 規范性文件名稱、文號、正文、發布機構、發布時間、類別等。對于標注為“此件公開發布”且需政策解讀的規范性文件,承辦單位應在文件簽發7個工作日內將正式文件(一式三份)和電子文件送廳辦公室(公開辦),再由辦公室(公開辦)報省政管辦,并同步在“黃石市公安局”門戶網站發布。定期對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并將結果進行公布。 | 局直相關單位負責,指揮部、法制支隊配合 | 政府信息公開—政策—規范性文件 | 社會 | |
| 其他主動公開文件 | 市公安局制定的其他政策文件。承辦單位應及時在本欄目發布,相關要求參照規范性文件執行。 | 政府信息公開—政策—其他主動公開文件 | 社會 | ||||
| 政策解讀 | 政策以文字、圖文、視頻等方式進行解讀。按照“誰起草、誰解讀、誰發布”原則,承辦單位應認真落實規范性文件與政策解讀同步起草、同步審簽、同步發布的工作要求;解讀稿與被解讀的政策文件相關聯。如涉及重大部署、決策或群眾關注度較高的內容,承辦單位可請政治部宣教科配合,通過在線訪談、音視頻、新聞發布會等多種形式開展解讀。 | 局直相關單位負責,政治部宣教科配合 | 政府信息公開—政策—政策解讀 | 社會 | |||
|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根據相關規定及時發布或調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動公開的范圍、形式、時限等,以及依申請公開的申請方式、申請辦理等信息。 | 指揮部 | 政府信息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社會 | ||
| 政府信息公開 |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 | 根據相關規定及時發布或更新政府信息公開規章制度、相關文件等。 | 指揮部 | 政府信息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社會 | |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政府工作機構 | 機構職能 | 根據局機關“三定”方案內容發布或調整機構地址、辦公電話、機構職能、辦公時間等信息。 | 政治部組干科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政府工作機構 | 社會 | |
| 領導班子 及分工 | 按規定公開局領導姓名、主管分管工作等信息。 | 社會 | |||||
| 機構設置 | 按規定及時發布或調整局直各部門的機構設置、聯系方式、辦公地址等信息。 | 社會 | |||||
| 規劃信息 | 按規定發布上一年度公安工作情況及本年度重點工作計劃;及時發布長期規劃綱要及專項規劃。(涉及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的除外) | 指揮部調研科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規劃信息 | 社會 | |||
| 統計數據 | 每季度至少發布一次公安工作相關的統計信息,并做好歷年信息的維護工作;通過圖表或圖解等可視化方式展現和解讀數據。 | 指揮部調研科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統計信息 | 社會 | |||
| 行政許可 | 及時發布實施行政許可、行政服務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許可結果。 | 法制支隊牽頭,具體實施行政許可、服務、處罰、強制單位配合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許可/服務 | 社會 | |||
| 行政處罰 | 及時發布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處罰/強制 | 社會 | ||||
| 權責清單 | 及時發布或調整市公安局權責清單。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權責清單 | 社會 | ||||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財政資金 | 財政預決算 |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要求,及時公開本部門和所屬單位年度財政預算、財政決算。 | 警務保障部負責,局直各單位配合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財政資金 | 社會 |
| 每年度發布一次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 社會 |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每年度發布一次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應列明收費依據、收費標準等信息。 | 警務保障部負責,治安支隊(遷移證、身份證等)、交警支隊(考試費、號牌制作、證照工本費等)出入境管理支隊(護照工本費等)等局直單位配合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行政事業性收費 | 社會 | |||
| 政府采購 | 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應依法在“中國湖北政府采購網”公開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果、采購合同等政府采購信息。 | 警務保障部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政府采購 | 社會 | |||
| 公益事業建設 | 扶貧 | 及時發布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鄉村振興重要政策、工作進展情況等相關信息。 | 政治部黨建科、治安支隊等部門配合提供相關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扶貧 | 社會 | ||
| 戶籍管理 | 及時發布戶籍相關政策、便民利民措施、節假日錯時服務安排等相關信息。 | 治安支隊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戶籍管理 | 社會 | |||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招聘錄用 | 及時發布公安民警招考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及錄用結果。 | 政治部組干科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招聘錄用 | 社會 | |
| 其他主動公開內容 | 決策預公開 | 對重大決策或政策文件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或公告、決策草案、起草說明、公眾意見收集、采納情況等。文件草案形成5個工作日內在門戶網站及時發布,且意見征集期限不少于30日。 | 局直相關單位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其他主動公開內容—決策預公開 | 社會 | ||
| 雙隨機、一公開 | 按照相關要求制定年度計劃,及時公布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對象名錄、抽查情況以及查處結果。 | 法制支隊負責,治安支隊、內保支隊、禁毒支隊、網安支隊、科信支隊等單位配合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其他主動公開內容—雙隨機、一公開 | 社會 | |||
| 建議提案辦理 | 及時發布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答復全文、辦理工作動態、辦理年度總體情況。 | 指揮部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其他主動公開內容—建議提案辦理 | 社會 | |||
| 政務督查 | 及時發布重要督查信息、督查結果、整改落實情況。 | 指揮部,局直各單位配合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其他主動公開內容—政務督查 | 社會 | |||
| 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 每年6月前發布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 法制支隊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其他主動公開內容—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 社會 | |||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其他主動公開內容 | 政府會議 | 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時公開部門辦公會召開及會議內容的情況。公開年度對于涉及公眾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電視電話會議。 | 指揮部、政治部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其他主動公開內容—政府會議 | 社會 |
| 回應關切 | 每月及時、全面、準確地發布1到2條社會關注度高的權威政府信息。 | 政治部宣教科負責,局直相關單位配合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其他主動公開內容—回應關切 | 社會 | |||
| 數據發布 | 每季度發布一次與公安工作相關工作數據。 | 指揮部、政治部 |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其他主動公開內容—數據發布 | 社會 | |||
| 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 | 每年1月發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 指揮部負責,局直各單位配合 | 政府信息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社會 | ||
| 政府網站工作年度報表 | ———— | 每年1月31日前在門戶網站發布,并在網站制作匯總專題《政府網站工作年度報表》 | 政治部宣教科 | 政府信息公開—政府網站工作年度報表 | 社會 | ||
| 依申請公開 | ———— | 依托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接收并辦理公民、法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答復。 | 指揮部負責,局直相關單位配合 | 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 | 社會 | ||